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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志愿时间
1、第一次填报:6月10日—15日,填报提前批本专科、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录取学校的志愿。
2、第二次填报:6月26日—6月30日,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录取学校的志愿。
3、填报征集志愿:录取中对各批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时间安排如下(根据录取过程的实际情况,具体时间存在局部微调整的可能性):
提前批:7月11日;
本科一批:7月17日;
本科二批:7月24日;
本科三批:8月1日;
高职高专一批:8月9日;
高职高专二批:8月17日。
艺术本科A段:7月14日
艺术本科B段:7月18日
艺术高职高专:7月26日
4、查询征集志愿渠道:(1)县(市、区)招办综合服务大厅;(2)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3)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4)有关新闻媒体。
5、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1)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最好到县(市、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报了也无法投档。(2)认真阅读征集志愿的要求,有时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有的学校可能只是某些专业有缺额,应进一步查阅专业目录全面了解缺额专业情况和收费标准。(3)除了艺术类外,考生所填报的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6、考生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均在报名所在县区招办或中学。
六、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
1、提前录取批7月8日—12日录取: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的治安学、侦查学以及刑事科学等经批准的专业,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专业,航海类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体育类只分本科批、专科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省内高校专升本招生与本批同时录取。
2、本科一批7月14日—18日录取:进入“211”工程项目的高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的高校。
对口招生本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3、本科二批7月20日—26日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专业)。
体育类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4、本科三批7月29日—8月3日录取: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及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
对口招生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5、高职高专一批8月6日—10日录取:本科院校专科班、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及其他经省批准的高职高专院校。
6、高职高专二批8月13—18日录取:高等职业学校、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民办高校、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专科班。
7、提前批的艺术类
(1)艺术本科A段7月8日—15日录取。
(2)艺术本科B段7月16日—19日录取。
(3)艺术高职高专7月21日—27日录取。
七、平行志愿及其投档规则
1、什么是平行志愿?
我省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是指同一志愿序号中的多个并列志愿。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二志愿为4个平行院校志愿,这4个院校志愿并列,均为第二志愿。除艺术类之外,其他各批的第二志愿均为4个平行志愿。
2、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即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3、填报平行志愿要注意些什么?
平行志愿是第二志愿,一般来说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所以考生应该把估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第二志愿的主要选报对象。
保持“梯度”,科学排序。即对于同一组平行志愿,几个院校志愿之间应该有梯度,可参考院校往年调档分数线从高到低排列,一般来说应将自己最想就读的院校排在靠前的位置,最靠后的位置要考虑填报“保底”的院校。
八、如何确认自己被正式录取
考生可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到县(市、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录取情况。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根据省招办核准的录取名册发放,不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本科三批高校还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应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确认,如查询的信息与通知书、确认表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就是经过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
九、领取和移交纸介质档案办法
录取过程中,使用的是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以下简称“档案”)一致。已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整理密封,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应及早办理档案领取手续,以免临行前仓促延误。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各级招办不向其提供档案。
十、珍惜升学机会,按时报到入学
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就应如期到校报到。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一个有道德的青年对社会应有的一种负责态度。如果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将浪费宝贵的升学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剥夺了他人的升学机会,使其他想上大学的考生白白失去了机会。河南是个考生大省,考生人数众多,招生计划有限,升学机会难得。在报考时,每个考生都签订了《诚信高考承诺书》,承诺被录取后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希望广大考生严肃对待,信守诺言。如果被录取后不报道,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下年录取时向高校提供。
十一、高度警惕招生诈骗活动
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中介组织和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活动。主要伎俩有以下几种:冒充高校招生人员,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或与学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暗示或明示可帮人上大学;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声称“低分高录”,有办法让不够一本的考生进一本院校;炮制所谓“小计划”、“外省指标”、“内部指标”等名词哄骗;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甚至扬言录取不用网上操作,直接把纸介质档案交给他们,再交几万元钱,一切都可“搞定”。凡此种种,诈骗分子总是“能耐”无边,敢于“许愿”,他们往往以亲朋好友的面目出现,表面看,非常“诚恳热情”,实则包藏祸心,图谋钱财。往年有个别考生或考生家长因轻信招生骗子的承诺,上当受骗,教训十分深刻。务请考生及家长要慎重对待志愿填报,切莫轻信谎言上当受骗。
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联合成立河南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并印发通告,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考生、家长识别、防范能力。录取期间,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对非法招生活动进行专项打击。考生和家长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招生部门反映或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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